公积金贷款
什么人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?
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"公积金中心")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(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,缴存账户状态正常,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,不含补缴)及以上的职工,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。
其次,贷款基本条件:
1、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,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2、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,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;
3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;
4、具有真实购房行为,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外,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;所购住房权属清晰、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;
5、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;
6、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,或以国债、银行定期存单、有价证券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。
房屋套数要求:
公积金贷款仅支持,首套房屋贷款与二套房屋贷款。
使用武汉公积金在武汉申请公积金贷款,只看家庭名下在武汉的房屋套数。
办理异地贷款的,缴存地与贷款地的房屋套数合并计算。
图 |购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政策
图 |购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政策
贷款次数限制:
公积金贷款一个家庭最多能办理两次,仅支持首套房屋贷款与二套房屋货款。
在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状态下,无法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。
使用武汉公积金在武汉申请公积金贷款,只看家庭名下使用武汉公积金账户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次数。
办理异地贷款的,缴存地与贷款地的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合并计算。
公积金账户缴存要求:
1、公积金账户开户满180天
2、2、申请公积金货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(不含补缴),并且账户为正常状态。(例如:7月份申请公积金贷款,1月到6月需要正常连续缴存)
3、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6倍的月缴存额。(例如:月缴存额为1000元,账户余额要≥6000)
房屋性质要求:
1、能够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房屋类型:
①经济适用房、商品房、集资合作建房
②建造、翻修、大修自住住房
③二手房
上述各类房屋,必须是开发建设或房屋产权等手续资料齐全,符合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条件。
注意:只有住宅性质的房屋能办理公积金贷款,商铺、车库、写字楼均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。
3、房屋的建成年限:
①二手房房屋建成年限达到30年,不允许办理公积金贷款
②二手房房屋建成年限达到20年,不允许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货款。
个人信用审核标准:
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征信报告上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,贷款申请将不予受理。
基本条件:
1、存在“呆账、资产处置、保证人代偿”和“强制执行记录”信息
2、贷款、贷记卡当前存在逾期金额
3、贷款(国家助学贷款除外)、贷记卡的最长逾期月数达到6期及以上,准贷记卡最长透支月数达到6期及以上的
4、贷款(国家助学贷款除外)、贷记卡、准贷记卡最近24个月还款记录显示,最长逾期(透支)达到4期及以上或累计逾期(透支)次数达到7次及以上的。
附加条件:
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货款的信用审核标准,在遵循以上信用审核标准的同时,还应符合该笔原商业贷款最近24个月还款记录最长逾期≤2期,且累计逾期次数在≤5次。
武汉商转公具体办理条件:
家庭名下从未申请过公积金贷款,在武汉仅有一套商贷房屋,办理商转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:
1、个人公积金账户需满足以下条件:
①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;
②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;
③公积金账户申请贷款前六个月连续正常汇缴,不能断缴或补缴;
④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6倍的月汇缴额(例:单位和个人每月汇缴额共计2000元,公积金账户余额就要大于6*2000=12000元)。
2、需原商贷银行同意将原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。
3、商业贷款已还款满6个月及以上。
4、已办理房产两证或不动产证。
若您同时满足以上这些基本条件,可以找原商贷银行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。
注意:只能将纯商贷转纯公积金贷款,不能转组合贷哦!
贷款利率
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1-5年,年利率为2.75%,贷款期限6-30年,年利率为3.25%;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率,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.1倍执行。
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,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,其利率当年内不作调整,具体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元月1日。
注:1、本信息采集于2020年2月7日,实际信息可能有变动,请以销售现场实际信息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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